更新时间:2022.12.31
犯环境监管失职罪的,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特殊主体,为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案件适用的立案标准为: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导致3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造成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严重污染的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立案标准应是: 1、行为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2、造成人员死亡工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3、使一定区域内的居民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 4、.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
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要件有: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机关的监督管理活动;客观方面即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环境资源的巨大破坏,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
环境监管失职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环境保护机关的监督管理活动和国家环境防治污染管理制度。环境监管失职罪客观上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肩负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严重损害公私财产或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我国刑法对环境监管失职罪的量刑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触犯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
《刑法》第四百零八条规定,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
环境监管失职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必须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等,才能构成本罪。
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才会构成,警方才会立案处理: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2.造成人员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3.使一定区域内的居民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