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社会保险是国家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负有代扣、代缴本单位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既是职工的法定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故此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放弃社会保险的条款从法理上讲是无效的,企业员工也无权放弃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以员工自
1.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和地税局投诉,寻求行政部门处理。 2.如果社保局对投诉不处理,不作为,可以行政诉讼,起诉社保局,要求对补交社保问题作出处理。去投诉时,要写书面的投诉资料,另外还要将劳动合同、厂牌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复印给社保局和地税局
员工申请不买社保单位也需给员工购买社保。缴纳社保是单位的义务,无论劳动者本人是否愿意缴纳单位都要缴纳。 社会保险作为保障劳动者物质以及再生产的一种社会制度,具有法律强制性。
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公司缴20%人缴8%; 2.失业保险:公司缴1.5%人缴0.5%; 3.工伤保险:公司缴1.0%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0.8%人不缴; 5.医疗保险:公司缴10%人缴2%。
试用期间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一、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材料如下: (1)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4)托收社保费的开户银行印鉴卡及复印件; (5)首次参保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6)属新招调入员工,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