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经营者有价格欺诈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处以最高一千元罚款,并对消费者进行相应赔偿。《治安管理处罚法》,有诈骗行为,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2358,物价局举报电话。价格举报是物价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地帮助群众和社会多方面对价格政策的了解,进一步拓宽群众举报价格违法行为的渠道,方便人民群众参与价格社会监督检查工作,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正式开通“12358”价格举报
价格欺诈投诉需要的证据材料有: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属于价格欺诈的情况是: 1.虚假标价; 2.两套价格; 3.欺骗性标价; 4.模糊标价和虚夸标价; 5.虚假折价; 6.对处理品不标价; 7.不如实披露赠品情况; 8.隐蔽价格附加条件; 9.虚构原价; 10.不履行价格承诺; 11.虚构比
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销售者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主体在收购、销售货物或者在提供有偿服务时,发生下列行为的情况:标签或者价目表上标示的产品与实际收费不符的,对同一商品或者同一服务在同一场合使用不同价格进行结算的,销售商品时不标示相关商品的价格
价格欺诈的公安管。价格欺诈行为可以直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请求解决。也可以通过当地消费者协会调解,但是消协是一个民间的组织,它只有调解权,没有裁决权。
价格欺诈向消费者协会和工商部门投诉。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被称为价格欺诈,也被称为欺诈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交易的行
价格欺诈向消费者协会和工商部门投诉。价格欺诈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交易的行为。投诉时,需要提供被举报人违法违规的事实及有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