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再婚家庭离婚的继子女抚养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由生父母抚养。也就是说,在子女的生父母与继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
非亲生子女离婚的,一般应该归其亲生父母双方抚养,也可以由一方抚养。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议达成一致,按照协议的约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已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问题以及债务承担等方面发现判决有错误的话是允许申请再审的。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是不能申请再审的。这是因为在终审判决准许离婚后,当事人又在这段时间内再次结婚的可能性,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二者共同构成了婚姻自由的完整内容。 结婚自由是指公民自主决定是否缔结婚姻关系
离婚案一般涉及身份关系不能申请再审,但涉及财产问题,可以再审。
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关于离异再婚户口问题,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
丧偶再婚后子女改姓是可以的。我国《婚姻法》第16条规定是这样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
离婚争取到儿子的抚养权,首先要尊重孩子的意见,其次夫妻一方要尽量去收集对其有利的证据,收集证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例如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
离婚的时候,双方存在贷款的纠纷问题,双方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换句话说,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就离婚的问题达成了一致的意见,例如:双方已经合理安排了贷款的承担问题,双方就可以通过登记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如果双方仍
首先,夫妻双方的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的个人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离婚时只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是不用对各自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的。至于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由夫妻双方先自主协商,可平均分配,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