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对绑架罪“情节较轻”的理解为绑架后未勒索财物而主动放人的;因合法要求、利益得不到满足、保护而实施绑架人质的过激行为构成犯罪的;被害人有严重过错,行为人出于气愤、报复等原因实施绑架犯罪的;行为人索取的财物数额确实较小等。其适用为对于情节较轻的
对绑架罪“情节较轻”的理解是:已经实施了绑架的行为,但在实施绑架行为时没有给被绑架者造成伤害,或者是仅造成了轻微的伤害,他人在被绑架之后,也没有受到严重的心理或者财产上的伤害。对其的适用是: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绑架罪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绑架罪情节较轻一般是虽然他人已经实施了绑架的行为,但是若在实施绑架行为时没有给被绑架者造成伤害,或者是仅造成了轻微的伤害,他人在被绑架之后,也没有受到严重的身体、心理或者财产上的伤
是。 1、严格从法律条文的规定来分析,绑架罪的客观行为是单一行为,即只要行为人将绑架他人的行为实施完毕,就构成绑架罪的既遂。 2、行为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绑架对象错误还是按绑架罪处理。至于是否属于未遂,需要根据案件情节确定。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
训诫,是指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中国公安机关和法院对某些违法犯罪分子所作的批评教育。需要予以训诫的,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
减刑的适用对象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
缓刑适用的对象: 1、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 2、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 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 2、拘役多适
适用缓刑的对象: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且无再犯危险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