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离婚纠纷管辖法院的确认: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离婚纠纷的管辖:1、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2、被告不在国内或失踪等,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管辖;3、被告作为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由原告住所地管辖;4、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由被告经常居
一、合同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二)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
劳动纠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首先看双方在书面合同中是否对管辖法院有过约定,有过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对于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我国实行的是“原告就被告原则”,但对部分特殊情况也规定了“被告就原告”和当事人可以选择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我
“赡养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第一,独生子女的,可以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如提起诉讼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第二,有多个子女的,且多个子女住所地都不在一个辖区内,可以适用“被告就原告”。即老年人在自已所住地法院具有管辖权。”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诉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因债权转让提起的诉讼,管辖地为被告者所在地的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如果双方是因为合同纠纷,从而提起的诉讼,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的,或者是双方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如果合同的双方都未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这种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