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没收保证金: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未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 4、干扰证人作证的; 5、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情况有: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和其他人串供。 3、干扰证人作证。 4、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未向执行机关报告。
取保候审保证金有下列规定:保证金的起点数额是一千元;以及保证金是由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的。
如果未违反相关规定则可以退回。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一种财产担保,其目的在于利用保证金来约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促使出资人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有效的监督,从而保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觉遵守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供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公安局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解除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对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
取保侯审的保证金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才可以退还。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各方因素,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可以退,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法相关规定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退还保证金。 法律规定,解除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的,应当提供保证金或保证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可以没收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保证金。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
被取保候审的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办案机关将会退还保证金,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就可以领取。所谓“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是指没有违反以下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在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法院作出判决后,取保候审即结束。取保候审最长不能超过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