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7
交通事故责任通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于双方赔偿不能协调的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由法院判决赔偿。
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要求对方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损失。
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顺序写成: 1、原告的身份信息。原告是个人的,应当写明原告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方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另还需写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或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相关规定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挂靠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人通常为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我国现行民法典规定了,以挂靠形式运行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且挂靠一方对交通事故负责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责任。
在挂靠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的,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对损害承担连带责任。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非机动车道上的小汽车或者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的认定是由交警队作出的。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
1、善意同乘情形下,车辆所有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承担有限制的民事责任所谓善意同乘,就是指无偿搭乘。善意同乘人,是指在车辆所有人好意并无偿的邀请、允许或者车辆所有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搭乘该车的人。善意同乘人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负伤时,车辆所有人作
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依据是否属于机动车的不同,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完全不同的。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无过错原则;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与其他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过错原则。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事故双方的过错严重程度和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来确定双方的责任。如因一方错过导致事故发生的,则由该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双方均存在过错的,则根据过错严重程度确定双方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如双方均无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