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发现二手房有质量问题,买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确定房屋质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先去房屋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确定该问题是否属于保修范围,若是,确认在保修期内可以主张保修;反之,该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或者房主人为损坏,二手房主有相应的法
对于两手房的质量问题,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卖方在签订合同时不知道质量问题,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卖方不承担保修责任。当然,房屋存在严重的隐患和质量问题,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如房屋仍在新建商品房质量保修期内,买方可要求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免
期房有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期房存在质量问题,具体如何处理应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
1、确定房屋质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先去房屋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确定该问题是否属于保修范围,若是,确认在保修期内可以主张保修;反之,该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或者房主人为损坏,二手房主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求承担维修义务。 3、如果是二手房的
(1)确定房屋质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先去房屋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确定该问题是否属于保修范围,若是,确认在保修期内可以主张保修。 (3)如果是二手房的结构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已经影响买家正常居住与使用,买家可以与房主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
二手房质量问题一般由出卖人负责,出卖人如实告知买受人房屋质量问题的,由买受人对告知部分的房屋质量负责。买受人可以参照当初的二手房交易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确定责任方,要求责任方依法进行损失赔偿。
期房有质量问题,应该处理如下: 1、期房有质量问题的,在符合特定条件下是可以要求退房。 2、如果期房的质量不符合购房合同的约定,或者期房的主体质量不合格或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那么不管购房者是不是选择退房,开发商都必须承担违约
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但由于“二手房”买卖中的标的物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受人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因此,对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出卖人
二手房的质量问题有:房屋主体结构呈现结构性炸裂、倾斜、崩塌等;房屋不能正常供水供电、房屋隔音作用不合格;房屋渗水、地面空鼓、房屋墙皮掉落等。
构买的房屋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可以先和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质量问题能维修的就进行维修,不能维修,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发现二手房有质量问题,买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确定房屋质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先去房屋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确定该问题是否属于保修范围,若是,确认在保修期内可以主张保修; 反之,该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或者房主人为损坏,二手房主有相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