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如果债务超过了遗产的范围,则超出部分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也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债务人死亡,债务应该由其继承人还。继承人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债权人可以找到已故欠债人的继承人,向其告知债权人对欠债人享有的债权情况。欠债人的继承人若要继承遗产,其应当首先从遗产实际价值中清偿债权人的债务。 若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欠债人的继承人可以不用偿还,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价值的债务除外。
债务人死亡,如果有继承人继承债务人的遗产的,由继承人来偿还,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没有人继承的,用其遗产偿还。
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遗产管理人和遗产继承人承担债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债务人死亡后一般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或被遗赠人要去清偿债务。但只有继承人或者被遗赠人接受债务人的财产的,才有清偿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清偿债务的义务。
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债务人死亡后用其遗产偿还债务。法律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其遗产的继承人只在遗产部分内承担清偿义务。超出债务人遗产的部分,原则上不再由其继承人承担。或者,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找其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债务人死亡,债务由其继承人还。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的继承人清偿债务,而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则可以选择不还。
如果债权人死亡,则债务人要向债权人的继承人进行偿还。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则向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人偿还;如果没有协议的,则一般向债务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偿还。但该债务必须属于合法的债务。
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由其继承人来承担。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所负担的债务,清偿债务以死者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若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债务人死亡的,可以要求其配偶承担。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
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也不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