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实际施工人应认定为没有资质、借用有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承包人。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个人没有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当事人在约定管辖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的时候都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有关规定。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只能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即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一般认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性质出发,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作出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如果当事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了以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按其约定由上述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约定建设单位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约定施工单位所在地法院管辖,也约定签约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
建筑施工合同属于专属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转包合同的诉讼的管辖法院会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依法约定了要以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由其约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施工质量控制要进行以下操作: 1、质量文件审核。 2、现场质量检查:开工前检查,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停工后复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完工检查,成品保护检查。 施工质量控制是在明确的质量方针指导下,通过对施工方案和资源配置的计划,实施,
为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秩序,加强建筑用工管理,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分别是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行为人也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诉讼或仲裁。
认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办法是,判断其主体是否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是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订立的;以及其内容是否违法,是否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