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不公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人员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造成后果严重的,还应追究交管部门领导责任。
交通事故事后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
交通事故报警了不处理可以向上一级管理部门反映,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出责任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出了交通事故以后交警不处理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诉或者向有关督察部门进行举报。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
(一)当场认定、当场调解。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撤离现场后,应当根据固定的现场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填写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 (二)24小时内。 1
1.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
交通事故报警后处理流程: 1、现场处理,在交警到来之前,尽量固定证据; 2、交通事故认定对于轻微事故,交警可适用简易处理程序,当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3、交警调解,事故认定书出具后,当事人共同要求交警调解的,可以由交警部门调解; 4、诉讼
交通事故报警后交警没有处理可到交警部门进行投诉举报,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方不配合处理可由交警负责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起诉。
交通事故交警拖着不处理,可向处理事故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按交通法规定,交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必须在鉴定结果出来五日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一直拖着不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投至上一级公安机关
1、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复核,或在民事诉讼中由法院审定。 2、对于肇事司机行政处罚不报,可以向当地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赔偿调解结果不认同,可以拒绝接受,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交通事故报警后没有赔偿的,当事人可以准备起诉书,携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其他诉讼需要的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方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仍然不赔付的,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交通事故当时没报警,事后报警的也会受理,但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报警,报警不及时的可能会造成不利后果。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
交通事故后,发生以下情况的,当事人该报警: 1、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2、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3、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