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工伤期间劳动者可享受到以下的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
工伤人员享受的待遇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由用人单位支付的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等。
首先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其次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处在怀孕期的女员工。另外如果合同时间到了,要顺延到怀孕期,还有哺乳期结束。如果被违法辞退了,女性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在怀孕期间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工伤人员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工亡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可享受下列待遇: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其他。
工伤保险治疗期间待遇为: (一)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由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具有有关病假工资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包括:br/ 1、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br/ 2、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
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工伤职工可享受下列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
职工工伤医疗待遇有: 1、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期间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
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纳入统筹管理后,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医疗费、康复治疗费、供养亲属抚恤金、辅助器具费和冬季采暖费等费用。各地政策不同,但大部分还是支付《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工伤赔偿项目。
工伤待遇包括职工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工资照发;以及职工的生活护理费按照3个不同等级来发,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