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7
成人高考替考属于考作弊行为,按照违纪处理。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
代替考试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所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
1、犯代替考试罪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代替考试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方面为故意。 3、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对考试组织的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 4、客观方面表现为代替他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国家组织的考试中有代替他人考试等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按代替考试罪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八十四之一【代替考试罪】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构成代替考试罪的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所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
代替考试罪的认定: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侵犯了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 2、代替考试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 3、代替考试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所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 4、代替考试罪
代替国家考试的,成立代替考试罪,是否判刑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代替考试罪是行为犯。即,只要实施了代替国家考试的行为,就成立代替考试罪。对于何为国家考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认定代替考试罪的标准如下: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侵犯了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 3、主观方面为故意; 4、客观方面表现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所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
认定代替考试罪的标准如下: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侵犯了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 3、主观方面为故意; 4、客观方面表现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所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
因为研究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同理还有高考、公务员考试等,根据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将代替考试行为上升到刑罚高度,在刑法第284条之一中规定了代替考试罪,一旦定罪,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该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