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因工伤待遇赔偿属于劳动争议案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但一般情况下应先认定为工伤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后再进行仲裁,因为伤残等级是计算赔偿费用的主要依据。
工伤医疗期的待遇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
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按200元、185元、170元、160元的标准增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的护理费每人每月分别为2880.7元、2304.5元、1728.4元。
工伤待遇包括以下: 1、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付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生活护理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
工伤待遇包括: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等待遇。
认定职业病工伤医疗待遇的条件是: 1、停工留薪,在治疗和修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正常工资待遇支付; 2、符合条件的医疗费、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造成伤残的,还可以获得残疾补助金等费用。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
发生工伤待遇纠纷应当在30天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合格后,用人单位不理赔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争议仲裁。仲裁不服的,可以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4-6级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