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1
恶意串通,是指为牟取私利,相互勾结、恶意通谋,共同作出虚假意思表示的行为。合同无效中的恶意串通主要包含两个层面:第一,主观恶意:指双方主观上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恶意”。第二,串通行为:指上述的恶意以行为人与相对人串通的方式作出
证明双方恶意串通的方法:受害人可以收集相关的证人证言、恶意串通双方的信息来往等证据来证明双方恶意串通。但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之下签订的合同无效。
串通投标行为,是指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或者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串通投标行为的刑事法律责任是指招标投标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刑法规
以下行为属于串通投标: 1、几个投标人同属于一个母公司或者一个母公司和他所属的几个子公司全部参加了投标; 2、同一人携带两家及以上企业资料参与投标报名的; 3、中标人同时以“协作费”或“协调费”的名义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
一、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所谓串通
串通投标罪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投标
犯串通投标罪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情节严重的,或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2、串通投标有两种:
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的认定,具体如下: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 3、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4、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恶意抢注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