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办案人员要进行拘留申请。 (1)对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当办案人员认为犯罪嫌疑人达到须刑事拘留的条件时,应依法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由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最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2)对于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如
刑事拘留的程序是:出示拘留证。拘留犯罪嫌疑人。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异地执行拘留的,应当在到达管辖地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拘留规定的时间如下: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十四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三十七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
派出所刑事拘留的程序。 一、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 二、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
人民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的,应批捕,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拘留的程序:先由公安机关出示拘留证;然后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再在拘留后及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最后及时进行讯问,不应当予以拘留的,则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拘留批捕后的程序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后,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这时案件就到了法院的手里,最后由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之后,再对其进行批捕的程序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后,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这时案件就到了法院的手里,最后由法院对此案作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对于流窜作案、结伙作案、难以取证等复杂案件可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其他复杂案件经最高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
人民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的,应批捕,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从犯罪嫌疑人进看守所时算起,侦查机关
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将继续调查取证,根据不同法律情况在3天、7天或者30天的期限内报送检察院审查。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嫌疑人将构成犯罪的,将会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交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相反,检察院将作出不批准逮
刑事拘留程序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可以决定拘留,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要做三件事“送看、讯问、通知”。送看是指拘留后应当立即送看守所,最迟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讯问是指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必须讯问;通知是指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必须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