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民事诉讼代理人和民事代理人的区别在于代理的内容和后果、代理的对象以及代理的法律依据不同。 民事诉讼代理人代理的是民事诉讼行为,其后果是导致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同法院之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案件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民事诉讼法为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委托代理人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到两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即为民事诉讼代理人。可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依法包括以下人员:1、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2、律师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
民事诉讼代理人和民事代理人的区别在于代理的内容和后果、代理的对象以及代理的法律依据不同。 民事诉讼代理人代理的是民事诉讼行为,其后果是导致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同法院之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案件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民事诉讼法为
诉讼代理人不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中国,除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的案件外,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自诉人以及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均可由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诉讼代理的特点如
诉讼代理人不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或者当事人授权范围内,代理诉讼并接受诉讼的人。当事人是以自己名义诉讼,并且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还会因民事权利义务纠纷受人民法院判决的约束。另外,诉讼代理人是指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的
诉讼代理人不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是指受当事人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的权限内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其诉讼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效果。
民事诉讼当事人,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民事诉讼当事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3.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
诉讼代理人不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中国,除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亲自提起诉讼外,刑事诉讼中的受害人、自诉人、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都可以由诉讼代理人提起诉讼。诉讼代理人的特点如下: 1、以被代理人
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使诉讼成立的人称为原告。与原告相对的一方,被控侵犯原告权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通知法院应诉的人称为被告。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没有独立的请求权,
1、当事人的近亲属。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社会团体推荐的人。主要包括: (1)人民群众团体。 (2)社会公益团体。 (3)文艺工作团体。
当事人最多可以委托2名诉讼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
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存在民事争议的平等民事主体,平等民事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民事争议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争议。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