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儿媳没有代位继承权。法律规定,只有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才不可以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但是儿媳没有代位继承公婆财产的权利。
代位继承的,仍然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无论是哪一种继承方式,除了继承财产权益,被继承人的合法债务也应当要承担,但是偿还的范围仅限于遗产的实际价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
配偶没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具体如下所述: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
有。代位继承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养子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并没有放弃继承,代位继承人有继承权; 2、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
配偶没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在继承时,只能继承父亲或母亲享有的遗产份额。因此,法律规定有代位继承权的人群是,有继承权的人的子女。不过如果配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
养子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的概念: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该先死于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遗产其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特征: 1、主体特定。即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 2、范围特定。即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
继承人有法定继承人与非法定继承人之分。法定继承人是依照《继承法》对于继承人顺序的规定继承遗产的人,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非法定继承人是,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又实际取得了继承权的人,如受遗赠人。
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
胎儿有代位继承权,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特征: 1、主体特定性。即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2、时间特定性。即代位继承仅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 3、范围特定性。即代位继承仅限于法定继承,且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