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享有的权利义务: 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 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
监狱关押犯人是可以作为证人的,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请求;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内容包括:依法请求获酬的权利、抚养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及教育等。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对被监护人的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人身监护包括抚养、教育等。财产监护包括保管被监护人财产、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等。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人民陪审员;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外国
法定监护人在一定条件下是能指定的。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可以是亲戚。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都是他的父母,但是如果父母死亡或者失去监护能力,那么这个时候就会由亲属进行监护,主要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和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是爷爷。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的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爷爷奶奶可以担任监护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
父母都可以是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
监护人不可以卖被监护人的房。法律规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子女房产的所有权人是子女,即使是监护人,只要其不是财产所有权人,就不可以擅自处分变卖,否则就侵害了子女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