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招摇撞骗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名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人触犯了招摇撞骗罪,如果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情节一般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又或者是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冒充的是人民警察,那么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法律特征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招摇撞骗罪的辩护词一般从被告人主观上没
招摇撞骗罪是指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
招摇撞骗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构成招摇撞骗罪的判刑标准如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构成招摇撞骗罪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指进行招摇撞骗时,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
招摇撞骗和诈骗的共性如下: 1、两者都是适用欺诈或者欺骗的非法手段对当事人实施侵犯; 2、从实质上来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3、都可能能获得财产利益。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的界定: (一)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后者侵犯的则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二)侵犯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既包括钱财等物质性利益,也包括非物质性利益、后者的对象则仅限于钱财。 (三)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