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五保户人死了土地继承问题,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定: (1)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 (2)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
五保户死后土地所有权不发生继承。五保户死后实行赡养老人举措的、有关系的家庭可以成为承包、使用土地的审批对象,无审批对象的承包地、宅基地以及建筑物全部归公。
五保户死亡后,责任田不发生继承。责任田属于集体所有,是集体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的,土地在继承期限内可以由同一家庭本村农业户籍人员继续使用,村民离世了承包合同也就终止了,责任田没有继承权,村集体可以收回再发包。但对土地上的收益的农作物,有权进行
五保户死后,土地使用权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农村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即保吃、保住、保穿、保生病治疗和保死后安葬)时,双方订有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2)农村集体组织与五保户未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者法定
五保户死了侄子无权继承土地,土地归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五保户死了实行赡养老人举措的、有关系的家庭可以成为承包、使用土地的审批对象,无审批对象的承包地、宅基地以及建筑物全部归公。
五保户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如果其生前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遗产归集体组织所有,如果死者生前不是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则遗产归国家所有。 五保户死后宅基地归集体组织所有,这是由于宅基地是不能被继承的,即使在五保户生前,也只
五保户死了侄子不可以继承其土地。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五保户是指无子女的老人,老人的户口簿上是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作为五保户的侄子,不是法定的继承人,五保户的
五保户的宅基地不能发生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因为宅基地根据法律规定是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可以承包后享有使用权和经营权,但是不能享有所有权,也就不能作为遗产发生继承。但是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1、五保户的财产(宅基地等)在其死后,一般由村里收回; 2、如果村里暂不收回的,在土地的承包期限内,当事人可以代为使用和耕种,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用于建设等); 3、承包到期后,由村里收回重新发包。
五保户的土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赡养老人举措的、有关系的家庭可以成为审批对象,无审批对象的交由村里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自由安排,承包地、宅基地以及建筑物全部归公。
“五保户”的宅基地不能继承。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而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不是村民的遗产,自然不可以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