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4
未领结婚证,不需要离婚只要解除同居关系就可以了。未领结婚证的婚姻不受法律的保护,而属于同居关系,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未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补办的问题,可以直接持有关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可。 进行结婚登记应持的材料包括: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
关于你问的离婚以后结婚证怎么办,这个每个地方不一样的,有的会收回,有的结婚证不收回的,就是会在上面敲上本结婚证已注销的印章,再还给你。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与谁结婚也是自由的,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办过
双方必须持本人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共同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暂行规范》第六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或
1,如果像你所说的,他们在一起已经二十多年了,那么也就是说在1994年以前,他们就在一起了。如果当时,他们举行了婚礼,办了宴席,并有相应证据的话,那么他们构成事实婚姻,是得到法律保护的。 2,如果他们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婚姻法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是指,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而女方不能早于二十周岁。未达法定婚龄,当然不能登记结婚,也不能领取结婚证。男女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是我国登记结婚的实质条件。这是由于,婚姻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如果男女双方,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
离婚判决书丢了领结婚证,可以凭借丢失方的身份证,到当初办理离婚的法院档案室,申请查档复印你的离婚判决书,加盖法院档案管理章。补办后的离婚判决书,可以作为原离婚判决书进行使用,并且还可以用于办理再婚手续。想要结婚的男女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