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最高法院减刑的新规应当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予以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的; 4、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救人; 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
1、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套取金融机构贷款然后再贷款给别人的他人集资或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获得资金然后再贷款给别人的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先知道借款人要用钱犯罪还出借的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 2、恶意制造
最高人民法院自首的规定: 一、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
最高人民法院对一房两卖新规定有: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房两卖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行为人构成贷款诈骗罪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诈骗罪司法解释: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
所谓提级执行是指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不便执行或有执行障碍以及没能在规定执行期限内执结的案件,提到本院予以执行的制度。该制度为我国民诉法新增制度之一,与督促执行制度、指令执行制度共同构成法院执行监督体系。
最高人民法院诈骗罪司法解释有《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院关于信用卡诈骗的法律解释: 1、对以伪造、冒用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等手段在银行办理信用卡或者以伪造、涂改、冒用信用卡等手段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2、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骗取财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的手段,对银行、或者其他第三方金融机构实施贷款诈骗,涉嫌金额达20000元以上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其有关刑事责任。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
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只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那么公安机关就应该予立案追究,并且追究刑事责任。贷款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贷款诈骗罪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首先,借款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履行地,那么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那么即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诈骗犯罪的情节,犯罪人的支付能力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罚金数额的多少可参考宣告刑期的长短确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及其以下刑罚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