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被人胁迫下打的欠条本身有效,但是打欠条这一民事行为可撤销,欠条是证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存在借贷关系的重要证明,其签订双方的意思表示应当均为真实且自愿的,若一方当事人由于被胁迫而签订该欠条,则该行为可予以撤销。
被逼迫写的借条不合法。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欠条无效,因为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是在被强迫的情况下写的借条,那么这张借条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借条作废,就不用对借
被胁迫写下的欠条是无效的,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但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被迫写下欠条的证明,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欠条是被迫写的,法院是很难采信当事人主张的。
被人威胁写借条,该借条是有效的,但受威胁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被撤销后该欠条自始无效。被胁迫情形解除或消除后,受害人应立即以受到“敲诈勒索”而报警,警方的办案结果的调查结论可以作为解除借条(借贷合同)关系的证据。行使撤销
被胁迫写下的欠条是无效的,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但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被迫写下欠条的证明,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欠条是被迫写的,法院是很难采信当事人主张的。所以当事人被迫打欠条的,应该第一时间收集欠条是在被威胁的情况下写的,例如进行录音、录像
被胁迫写借条未报警有用的,因为这样的一种写下欠条,它是没有效力的,根据法律的规定都是可以提出诉讼的。当然如果说确实存在着一个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话,那么它的行为虽然是不恰当的,但是还是应当履行这样的一种债务。
被人胁迫下打的欠条是可以申请撤销的,一旦被撤销,那么自始无效。《民法典》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构成犯罪。不存在合法真实债权债务关系,受胁迫写下的欠条而构成虚假债权债务关系,是无效欠条,同时,行为人,即胁迫人可能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协议属于被胁迫签的应当认定无效。当协议在欺诈、恐吓、威胁的情况下签订,这样的协议不具备法律所规定的正当构成要件,所以这就是违法的,协议也会随之无效。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决无效。
合同在未被撤销前,符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有效。受胁迫方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后,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