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6
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即构成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百一十条之一规定,明知是伪造的发票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发票管理制度,又侵犯了税收征管制度;第二,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犯罪嫌疑人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故意持有,并且数量较大的行为;第三,在主体上,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第四,在主观方面,本罪
持有伪造的发票的行为,并不是都要追究刑事责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才可以作为犯罪处理。犯非法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一十条之一规定
构成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法院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并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我国《刑法》对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量刑规定是:犯罪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对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如果发票数量较大的,法院一般会判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法院会判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对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既遂的处罚规定如下:自然人犯此罪的,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我国刑法对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量刑规定是,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发票管理制度,又侵犯了税收征管制度;第二,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犯罪嫌疑人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故意持有,并且数量较大的行为;第三,在主体上,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第四,在主观方面,本罪
客体是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行为方式。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的可以确定构成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对于构成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分子,所适用的判刑处罚规定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本罪侵犯的
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持有伪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刑法裁量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并且数量较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