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债务抵销的法律效力为: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双方债权按照抵销的数额消灭,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且互负债务标的的种类和品质相同的,则可以互相抵销。
(一)双方债权的消灭。双方债权额相同时,其互享的债权或互负的债务全部归于消灭;双方债权额不同时,就其相等额而消灭。 (二)债权债务关系溯及到最初适于抵消时按双方债权能相互抵消的数额而消灭。抵消的溯及力主要表现在: 1、自可以抵消之日起,就消
(一)双方债权的消灭。双方债权额相同时,其互享的债权或互负的债务全部归于消灭;双方债权额不同时,就其相等额而消灭。 (二)债权债务关系溯及到最初适于抵消时按双方债权能相互抵消的数额而消灭。抵消的溯及力主要表现在: 1、自可以抵消之日起,就消
债的抵销的法律效力有以下几点: 1、抵销使双方债权按照抵销数额消灭。 2、当事人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
债务抵消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 2、被抵销债务已到期;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抵消权为形成权,此种意思表示一经抵消权人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
债务抵消的法律效力: 1、双方债权的消灭。当双方的债权金额相同时,其共享的债权或共同负担的债务全部被消灭;当双方的债权金额不同时,相等金额被消灭; 2、债权债务关系追溯到最初适合抵消时,根据双方债权可以相互抵消的金额而消除。抵消的可追溯性主
债的抵销的法律效力有以下几点: 1、抵销使双方债权按照抵销数额消灭。 2、当事人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
债的抵销的法律效力有以下几点: 1、抵销使双方债权按照抵销数额消灭。 2、当事人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
债务抵消的条件: 一、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二、双方债务的给付须种类相同; 三、必须是债权均届清偿期; 四、必须是没有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的情况; 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债务抵消的效力: 一、此种意思表示一经抵消权人作出即发
债务抵消产生的法律效力有: 1、溯及自抵销适状之时,因抵销而消灭的债务不再发生支付利息的债务。如果在抵销适状发生后,一方当事人已向对方支付利息,后因抵销而使债之关系消灭,对方已受领的利息构成不当得利。 2、溯及自抵销适状之时,因抵销而消灭的
债务抵消的条件和效力是: 一、债务抵消的条件是: 1、双方必须互相负债,共享债权; 2、双方债务的支付必须类型相同; 3、必须是债权清偿期; 4、必须是无债性质无法抵销的情况; 5、不违反法律规定; 二、债务抵消的效力是: 1、这意味着抵消
债的抵销的法律效力有以下几点: 1、抵销使双方债权按照抵销数额消灭。 2、当事人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