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孕期离婚了,孩子出生证明的办理方法如下: 1、未办理结婚证非婚生婴儿,当事人无法提供父亲与婴儿的亲子鉴定书的,经婴儿母亲签字同意,填写单亲声明,可按照单亲办理,否则不予办理,单亲婴儿只能随母方姓氏; 2、单亲《出生医学证明》只填写父或母一方
提供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户籍证明。已落户的,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未落户的,提供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的孩子未随父随母落户的户籍证明原件。
出生证明可以补办的。《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
小孩的出生证明丢了可以补办,由孩子的父母持本人的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孩子出生的医院开具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然后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申请予以补发。
父母离婚,要补办孩子出生证明的,应当提出申请。父母离婚后,要补办孩子出生证明的,必须先去孩子的出生医院提出申请,让医院调取孩子的出生信息,拿到出生信息材料后,再去当地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如果医院也有权限补办的,也可以在医院进行补办,相关部门
出生证明可以补办的。《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
补办出生证明,需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孩子出生信息、父母信息、丢失原因等。提交原签发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和“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持父母身份证、户籍登记机关的户籍证明、现住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登报声明原件补办。
孩子的出生证明丢了可以要求补发。其父母或监护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婴儿家庭的户口簿和原签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的证明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申请补发。
一、父母离婚,孩子还需要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才可以办理出生证明的,虽然父母已经没有婚姻关系但是也是孩子的父母,所以必须要父母双方身份证。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一、父母离婚,孩子还需要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才可以办理出生证明的,虽然父母已经没有婚姻关系但是也是孩子的父母,所以必须要父母双方身份证。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孩子的出生证明丢了补办。补办出生证明需要以下手续: 1、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2、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或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3、领证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父母户口
1、父母带上相关的证件(包括父母的户口簿,结婚证明,身份证等)前往医院开具出生证明 2、父母还需要去当地的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然后根据表格上面的要求进行填写,在填写完毕以后,将父母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