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0
最高院关于信用卡诈骗的法律解释: 1、对以伪造、冒用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等手段在银行办理信用卡或者以伪造、涂改、冒用信用卡等手段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2、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骗取财
信用卡诈骗罪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信用卡诈骗罪可能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
为及时有效打击此类犯罪,现就有关案件管辖问题通知如下: 对以窃取、收买等手段非法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后在异地使用的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持卡人信用卡申领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立案侦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5年4月20日高检会〔1995〕11号)为依法惩治利用信用卡骗取财物的犯罪活动,现就办理此类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
1.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
信用卡诈骗的刑法规定,主要是指刑法第196条的规定。对犯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分子的量刑轻重,与其诈骗数额的大小有关,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犯罪分子进行信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
犯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分子,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具体的办理程序如下:由本人或者家属,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办案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书后,应在三天内作出决定。如果是人民法院,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