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事实,彼此联系,互相配合,它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构成条件有: 第一,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必须是犯罪行为。 第二,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形成一个互相配合的统一的犯罪活动整体。
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累犯: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 3、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5年之
盗窃共犯指的是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必须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可以构成一个统一的犯罪活动整体,且可以相互配合。按照共同犯罪的分工,共同犯罪有实施、组织、教唆以及协助四种形式。当共同犯罪是结果犯时,每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与犯罪结果之
应这样认定盗窃罪共同犯罪的盗窃数额:一般情况下,共同盗窃所得数额便是盗窃数额。如果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在认定本罪和非罪的问题上,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盗窃罪: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2、主体为一般主体。 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行为人共同实施盗窃行为的,共同盗窃所得数额是盗窃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盗窃的种类不同,认定的数额的方法也有所不同。如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
在团伙盗窃中主犯是的认定应当依据刑法和事实。《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
共同盗窃主犯的认定方式为在共同盗窃中起主要作用的或者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盗窃活动的,是主犯。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盗窃犯罪主犯,一般只有两种情况,即在盗窃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首要分子;在盗窃集团或一般共同盗窃中起主要作用或罪恶重大的犯罪分子。从犯: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作用的盗窃犯。起次要作用的盗窃犯,就是指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所谓次要的实行犯是
盗窃彩票犯罪数额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