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是十二个月。当取保候审期限已满十二个月以后,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解除取保候审的时候,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取保候审有期限,最长期限为12个月。保证人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发现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接到执行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应当责令取保候审人员重新提交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或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取
取保候审期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每个具体案件的期限应根据案件需要,或者缩短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期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等等。
取保候审的时间限制是最长期限是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有期限。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
被取保候审人有下列限制: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本人住址等个人信息的变动情况;在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干扰作证;以及不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