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提起刑事自诉案件的,应当提交其中载明自诉人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具体的诉讼请求等信息的刑事自诉状。有多个被告的,应当提出相应数量的副本。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刑事自诉所包含的案件种类一般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自诉案件,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
刑事自诉案件的办理流程是: 1、首先要判断是否属于刑事自诉案件范围内; 2、自诉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3、法院受理案件,然后进行审理和宣判。
刑事诉讼中反诉的条件是: 1、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也就是案件是自诉案件的; 2、属于本院管辖; 3、被害人向法院告诉的;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
刑事案件起诉程序有: (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
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的承担方是:公诉案件的,由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自诉案件的,则由自诉人承担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指公诉方和辩护方在审判中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之案件事实的责任。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以下三种类型: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或者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
依据司法活动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自诉人应当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对方构成其主张的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证据由自诉人承担。第五十条规
如果是公诉案件,关于刑事证明责任由检察院承担;如果是自诉案件,关于刑事证明责任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是指诉讼中承担提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法律上的义务。
自诉人是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 (1)权利: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自诉和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撤回自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作为原告人出席法庭参加法庭审判和同被告方辩论;申请回避;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