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抵押担保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两种: 1、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的一般担保责任; 2、是连带担保责任,即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债务到期时偿还债务。 一般担保责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连带担保责任
抵押担保人的法律责任为,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连带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
抵押担保责任: 1、担保合同无效,而主合同有效时担保人的责任。 2、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的责任。 3、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 4、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的追偿权。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要承担担保责任。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
抵押担保有连带责任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三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当时人的约定,可能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一、抵押担保人的一般保证责任 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抵押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
有抵押物的担保人也要承担责任。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公司股权转让方的法律义务按照我国《民法典》(2021年1
抵押担保责任有保证期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