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4
1、中国法律对商标的保护是基于注册原则,因而普通非注册商标不能获得商标法的保护,但驰名商标则例外,即使是“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也在商标法保护之列。 2、在注册商标争议程序中,普通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时效为自违反商标法有关规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 2、放宽驰名商标注册显著性的要求; 3、赋予了驰名商标广泛的排他性权利,给予驰名商标广泛的保护。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1、禁止不当注册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 2、禁止不当使用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 3、禁止作为商号使用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
诉讼离婚中的特殊保护体现在: 1、诉讼离婚中对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的除外; 2、诉讼离婚中对女性的特殊保护。在女性怀孕期间,男性不得在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要求离婚。如果
诉讼离婚的特殊保护是针对女性的,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我国宪法、刑法、民法典、义务教育法、等许多法律法规,都对保护未成年人作出了明确规定, 另外,我国还特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专门法律,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个方面具体规定了在保护未成
婚姻女方的特殊保护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未成年人的六大保护包括: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网络保护。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规定:“军人不同意离婚时,应教育原告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尽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将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
劳动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内容包括: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诉讼离婚中的特殊保护体现有: 1、在诉讼离婚中对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的除外。 2、在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请求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