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除此之外,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的还有三种情形: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
《民法典》中不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分别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后未行使,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后未行使,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后未行使,撤销权消灭;法定其他情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的消灭: (一)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 (二)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原因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
一、撤销权如何行使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但是,撤销权人只能通过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撤销合同的决定来行使。撤销权人只能是可变更或者可撤销合同中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二、撤销权在什么情形下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被追认前; 2.无权代理人订立合同被追认前; 3.低价处分其财产债权人受损; 4.显失公合同; 5.基于胁迫的合同; 6.基于欺诈的合同; 7.基于欺诈实施行为; 8.基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撤销赠与:在交付赠与的财产前;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经济条件恶化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
在债权债务纠纷中,常常出现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而转移财产的行为。这时候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突破了合同法相对性的原则,赋予债权人撤销债务人的非法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主要是指,当债务人恶意转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原因,造成债权人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即债权人有代位权。 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除外情形包括: 该债权因身份或特定关系形成的债权,是由于法律规定而形成,具有“当事人亲自行使,不能代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可以知道,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分为法定撤销权和任意撤销权。行使的权利不同,合同适用的撤销情形也不一样。 首先,在赠与财产没有进行所有权转移时,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意思就是说,如果动产没有交付、不动产没有变更登记,不需要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