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无效人口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无效。合同协议成立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因无效人口所签协议不符合合同成立的条件,故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条件有: (一)租赁期限届满; (二)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三)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承租人无
订立拆迁协议应该注意该拆迁项目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注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名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及其他法定资质证书;注意拆迁整体方案;注意征收补偿标准;注意征收补偿方式;注意协调异议
拆迁安置协议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诉讼,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
一、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拆迁补偿的方式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回迁安置房买卖协议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回迁安置房的地址、面积、设施、装修等; 3、房屋价款和支付期限; 4、办理过户手续的事宜; 5、违约责任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概念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概念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拆迁按照补偿协议法定内容如下: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
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基本一样,没有区别。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满足以下条件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特征主要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法律其他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