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专利申请人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这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明文规定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专利复审的流程主要有:第一,申请启动专利复审程序。第二,专利复审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形式审查受理复审请求从而启动复审程序后,进行前置复审。第三,专利复审决定的作出。如果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那么可以自收到通知之
专利复审期限具体为自收到驳回专利申请的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具体来说是:第一,如果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那么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第二,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复审后,
专利失效后恢复专利权的方式是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根据具体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才能提出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包括事实行为、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告知行为、内部行政行为)不服则不能提出复议,如对补正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等不服不能申请复议。
商标专利行政复议的案件包括: 1、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的罚款、责令限期改正、销毁商品、禁止广告宣传、禁止商品销售、收缴商标标识、销毁侵权商标标识、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他作案工具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专利在没交费的情况下,一般不能恢复。但如果申请人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迟延缴费的,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专利申请被驳回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专利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若当事人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权人在专利年费没有交纳时,若满足条件是可以恢复专利权的。但只有申请人因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导致未交年费的,才可以申请恢复权利。并且请求专利权恢复期限为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
当事人向专利管理部门申请恢复其专利权的办法为: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申请人可以提供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导致其丧失权利的有关证明文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恢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