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一)协商和解,是指在发生争议后,经营者与消费者两方以平等自愿为前提,针对有关争议进行相关协商,以求得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争议协议的一种方式。 (二)调解。 (三)申诉。当消费者认为自己合法的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行政机关要求予以相关的保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依据: (一)协商和解。产生消费者被侵权问题时,商家与消费者两方以平等自愿为前提,针对有关争议进行相关协商,和平解决争端; (二)调解。双方可以向消协反映情况,针对具体问题由消协作出调解; (三)申诉。当消费者认为自己合法的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措施有: 1、调整结构,开发新产品,充分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 2、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 3、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名优产品,减少消费者权益受到的损害; 4、经营者加强质量意识教育,严格内部质量管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对象为下述三类: 1、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 2、消费者使用商品时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 3、消费者接受服务进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对象,是指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据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对象为下述三类: 1、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其具体内容包括消费者因经营者的原因而购买到不合格产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对象是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所谓服务,是指与生活消费有关的有偿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旅游服务、饮食服务、美容美发、旅馆业等。
维护消费者权益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投诉仍未解决纠纷的可以双方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的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可以通过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以下途径进行维护: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就近受理的原则,需要相关联的消费者协会协助的,相关的消费者协会应当给予协助。消费者应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四种方式维护消费者权益。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消费者协会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的方法是: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协商不成的,由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3.调解不成的,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仲裁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主要有以下几种维权的途径: 1、协商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 2、投诉、调解。 3、行政申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意思是: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订的法律。保护的主体是消费者,保护的核心是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