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1、所谓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债权人将其债权移转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全部转让给他人,也可以仅转让债权的一部分。债权的转让是债的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债权人本身的变更。 2、如果担保合
债权转让的,保证债权与主债权一同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其原因在于,只要主合同的变更不加重保证
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条件为取得债权人的同意,且债务转让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达,债务转让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让,新的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公司转让股权的,并不影响债权的处理,仍然由公司财产承担债务。 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自己的债权给第三人的,可以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是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一般债权转让不得撤销。
主债权转让必须经过的手续或手段: 1、主债权的转让必须是在保证期间内发生的; 2、主债权的转让必须依法或依约作出; 3、债权转让通知了主债务人、保证人,并取得保证人的同意。
主债权转让必须经过下列手续,首先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协议,然后及时通知债务人,再经主债权连同从债权一并转让,最后办理债权的转移登记手续或者转移占有。
债权转让发生效力不需要公告,只要债权人及时通知债务人,并且转让的债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权利,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一致的,就可发生效力。公告只是通知债务人的一种方式,债权人还可以采用其他的方式来通知债务人。
是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
债权转让必须遵守的程序有: 1、债权按照性质、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可以转让; 2、债权人转让债权,需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主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主债权必须合法存在。 2、主债权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原本内容。 3、主债权转让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4、主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5、主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了债权不得转让,则未经担保人同意,债权人不得转让债权;如果法律明确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债权人也不得转让。其他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转让必须具备的条件为:该债权是合法有效的,该债权不得属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