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取保候审措施对是否开庭审理没有构成任何影响,取保候审是否开庭视情况而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该《规定》
取保候审不一定要开庭。如果是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但是,能否取保成功,需参考各种因素而定,如涉案金额多少、行为人发挥的作用大小、主犯还是从犯、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大小、是否有自首情节等。
取保候审不是必须认罪的,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
不是必须本人退领。对于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按规定要由本人办理有关手续并领取。也可委托亲属领取,但要出具委托书。具体规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
取保候审不是必须要人担保,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作为担保也可。对于符合犯罪较轻、没有社会危险性或因羁押期限届满未结案而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检法机关可以对其决定取保候审,交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并应责令提出保证人或交
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交的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委托专门的银行代为保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的,可以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不是必须交保证金,也可以采取保证人保证的方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法律没有规定取除取保候审后多长时间结案。取保候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有: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
取保候审保证金缴纳方式是由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一般不是缴纳现金的。取保候审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