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公司解散程序如下: 1、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指定清算方案; 5、方案经确认后实施; 6、清算程序结束后,注销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有: 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出现。 二是股东会议解散,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三是法定解散。公司出现合并、分立事由时,也需要解散。 四是公司行政
《公司法》规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是股东大会的专属职权。董事会应当于股东会议召开的30日以前,将会议审议的有关公司解散的事项通知股东。股东大会应当作出特别决议。 (1)成立清算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公司解散的效果如下: 1.公司进入清算程序,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从而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 2.公司仍存续,但应停止积极营业活动。 3.解散公司在特定情形下仍可恢复。
公司解散的处理方式:原则上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公司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
公司要解散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处理: 1、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有效的解散决议; 2、在解散后的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4、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5、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解散,用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后,偿还其他债务,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1、如果在开庭前双方都同意进行调解的,法院可以直接组织双方调解,达成调解的,可由法院直接出具调解书,不再正式开庭;如果调解不成的,则会开庭并判决。 2、在开庭结束前,或在结束后法院判决前,双方同意调解的,也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则会判决
公司解散效力的分类有: (一)公司人格消灭; (二)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限制,不得继续经营业务,只能进行亲算; (三)对公司解散之前享有权利的人可以主张相应的权利; (四)公司解散效力的其他分类。
股东想解散公司,必须出现以下法定条件才能解散: 1、公司连续两年以上不能召开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困难严重; 2、股东表决不能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的; 3、
一人公司解散公司的钱该归个人。一人公司解散后,公司钱款应当用于偿还各类债务,偿还后有剩余的,由股东个人享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相互独立时,应当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