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工伤认定由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一般情况下劳动鉴定委员会能在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但是如果工伤比较复杂的,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那么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所在单位应当自职工受伤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其员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而单位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员工本人、其直系亲属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是1年之内。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内能去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时间规定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天到六十天之内做出认定结论。 工伤认定的期限一般是三十日,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
工伤认定的期限一般为60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的期限是一年,用人单位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未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在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作出的时限一般为60日内,但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若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申请工伤认定。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