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由清算组确定债权,按清偿顺序进行赔偿。
下列债权属于破产债权: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
在还不可以。2019年7月16日,根据相关信息,个人破产制度将试点先行,下半年有望在个别地区启动试点。关于个人债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个人独资企业不能申请破产,企业主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但是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清算,债权人也可以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起诉企业主偿还债务。
个人可申请破产的条件如下: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2、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 破产
工程欠款应该找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合同中约定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处理纠纷,那就按合同约定的法院起诉。 工程欠款纠纷为一般民事纠纷,其诉讼时效也是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
深圳申请个人破产条件是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单独或者共同对债务人持有五十万元以上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八条债务人有本条例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
申请个人破产的条件有两个。第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债务人没有能力继续偿还债务、债务人在未来长期或者可预见的长时间无法还清债务等等。第二是资产无法抵清债务或缺乏偿还能力。债务人仍能贷款还债达不到第二个条件。
原则上,破产人的债项须由他的资产和收入摊还。 因此,破产人必须在法院颁布破产令後,立即把他所有的资产(包括海外和本地的资产)交予受托人。他也必须通知受托人其收入。受托人在考虑过破产人和其家庭的合理需要後,便会把他的资产和收入的结馀分发给各债
深圳个人破产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增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 2、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
申请个人破产需要的资料具体如下: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