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0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认定: 1、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又触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从重处罚。 2、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认定: 1、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又触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从重处罚。 2、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认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所谓帮助,是指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准备工具、扫除障碍、出谋划策、提供条件、撑腰打气、坚定其毁灭、伪造证据信心等。
满足以下要件可以认定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认定: 1、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又触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从重处罚。 2、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同时也会触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因此应当择一重罪即徇私枉法罪
我国的刑法对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认定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同时又触犯了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的,那么就属于牵连犯罪。对这种情况下的当事人,应该择重罪,也就是徇私
(一)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又触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从重处罚。 (二)本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罪的界限。(1)主体不同。本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认定: 1、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又触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从重处罚。 2、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认定: 1、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又触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从重处罚。 2、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认定: 1、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又触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从重处罚。 2、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
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因此司法工作人员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以下要件可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