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
企业破产债权有: 1、破产宣告前设立的无财产担保债权; 2、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 3、虽然有财产担保,但担保价格低于债权金额,未能偿还的债权; 4、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可以依法向债务人追偿债权; 5、票据出票
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公司终止后,该公司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
公司破产的规定有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经过实际审查后符合破产条件的就会宣告破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是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
企业破产法优先受偿权的规定有: 1、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普通破产债权的种类主要包括: 1、代保债权; 2、放弃优先权的债权; 3、无担保的债权; 4、担保差额债权,即有财产担保,但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债权。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
一般债权和破产债权的区别具体有以下几点: 1、履行债的意愿不同。普通债权是当事人依一定法律事实,由合同约定或民法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它的履行是由债务人根据债的内容自愿完成的,而破产债权具有明显的强制性,要通过破产程序而受到清偿。 2、履行债的
1、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
首先,应当先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偿还破产人欠缴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再行偿还普通破产债
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随时由担保物获得清偿;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债权人享有破产抵销权;无担保债权人依破产分配方案获得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