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土地补偿款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
离婚土地补助款不一定是个人财产,因为土地补助款具有特殊性,如果是当事人在婚前就所得的补助款,是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后所得的个人土地补助款就不是个人财产。
将征地补偿款界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公平的,不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应归失去土地的一方所有。理由如下: 1、土地补偿款的取得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资格的人,不应享有土地补偿款的分配 2、从保护失地农民角度来说,土地补偿款应作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不能。根据物品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是属于集体组织的,而不是属于个人的,也就是说在领取征收地不产款的是以户为单位,而不是个体为单位的。并且死亡人,死后在户籍。上已经销户,在法律意义上已经不算个体了。
征地补偿款不一定需要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如果征地补偿款是一方或者双方婚后所得的,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那么征地补偿款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要对其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如果土地补偿是一方婚前所得,或者在婚后所得,但是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那么
土地补偿款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则补偿款另一方无法要求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房屋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则补偿款另一方无法要求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房屋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征地补偿款的分割如下:房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且婚后没有对房屋进行扩建或者添附以及征收差价补偿的,另一方无权获得拆迁补偿;征收差价补偿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对另一方进行适当补偿;婚后对房屋进行扩建或者添附的增值部分的拆迁补偿双方一人一半;房
离婚纠纷中征地补偿款应按下列方式进行分配: 1、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对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没有特殊约定是不用进行分割的,归一方所有。
离婚时宅基地补偿款的分割:宅基地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二人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可以先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宅基地补偿款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