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总公司欠款分公司承担责任。企业法人直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
公司欠款法人代表没有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
公司欠款,股东是否有责任,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1、通常情况,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1)公司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法人中的一种,法人是法律规定拟制的人,对于股东来说,公司这种企业法人就是别人,别人的债务当然不需要公司股东来承担;
公司在设立的时候,要设置监事会,如果规模较少的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要有监事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监事会或者监事具有一定的职责,监事需要正确履行其职责,公司欠款监事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监事只是公司设
公司欠款一般无需股东负责。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负责。
公司欠款监事原则上是没有责任的。监事会的职权有对于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以及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
股东仅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没有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的责任。《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欠款法人需要负责。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分公司,即公司法人的分支机构。目前,我国尚无关于其统 一、系统的立法。按照我国现行民事实体法的规定,法人分支机构不是民事主体,不能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公司欠款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1、正常情况下的答案。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
公司欠款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清偿责任。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既不是承担连带责任,也不是承担补充责任,而是直接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无需先向分公司主张,可直接要求总公司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