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连带的共同债务是可以转让的,但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不得转让。债权人未作表示也视为不同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
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对于债权转让通知的形式,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从避免发生纠纷的角度来看,债权人如能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并由债务人签字认可是最佳形式。若以书面形式之外的形式通知的,应保证债务人能够及时、准
关于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时限法律并没有规定。实践中通知应在转让合同生效后,债务人向出让人履行前作出。因为转让合同生效前,通知没有意义,债务人已为履行之后,通知则失去价值。
合同的债权和债务是可以转让的。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
转让债务如果是依法进行转让的,则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如果债务人获得债权人的同意,并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协议,则转让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受让人需要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债务转让只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就是合法的,债务转让还应当是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债务转让之后其从债务也一并转让,新的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符合以下条件的债务转让时合法的: 1、必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被转让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3、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转让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
如果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不合理低价转让债权,进而导致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实现的就可以认定为非善意债权转让。 对于非善意债权转让,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
民间债务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到场,债务经债权人同意将债务转移给新债务人后,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 一、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
民间债务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到场,债务经债权人同意将债务转移给新债务人后,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 一、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
债权转让后义务不转移。债权转让是权利的转移,一般不涉及义务转移。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
债务人转让房产,债权人并不能直接行使撤销权,债权人只有在具备以下条件时才可以行使撤销权: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撤销权的行使
股权转让不需债权人同意。股权转让是企业的经营行为,原则上不需要债权人的同意,但股权以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转让,损害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而损害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