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代位继承有如下特点: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2、只能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以下这些人是法定遗产继承人: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
《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需要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应有继承的资格,并不是法定继承人就能够继承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抚恤金、安葬费不是遗产。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办理公证当事人须向公证处提交申请材料,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 一、申请 (1)本人申请:提交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填写公证申请表; (2)代理申请:除提交本人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遗产继承有年限。遗产继承的年限: 1、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到期未说明的,视为放弃遗赠; 2、继承权纠纷诉讼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 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接受遗赠的,其
遗产继承的有效期可以看做是2个月。如果受遗赠人在2个月内没有做出接受遗赠的,则视为放弃遗赠。而对于遗嘱、法定继承等,则一般来讲是没有有效期限制的。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
一、新增继承开始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 二、增加丧失继承权和继承权宽宥制度规定 三、新增侄、甥可以代位继承 四、增加遗嘱继承的形式 五、删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 六、新增遗产管理人制度
只有遗嘱可以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遗产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女,即被继承人的侄子、侄女、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叔叔等人的遗产; 2、遗产范围扩大,将遗产概括为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3、增加了继承权丧失的情形:继承人伪造、篡改、隐
要形成合法有效的继承遗嘱,则其遗嘱必须符合法定的遗嘱继承的要件,即遗嘱是由被继承人亲笔书写的、被继承人拥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中的内容不可以违反法律,不可以损害国家以及集体的利益。因此有效的遗嘱必须符合
根据法律规定,对房产有继承权的人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赠人;遗嘱继承中的继承人;法定继承中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因为遗嘱可能对其将来继承财产不利,就借用自己保管的机会把遗嘱藏起来,导致遗产无法按照被继承人的意愿进行分割。 鉴于现实案例中屡屡出现此类情况,因此,《民法典》继承编明确隐匿遗嘱,严重的可以导致继承权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