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分居后丈夫欠外债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妻子没有还债义务,应当由其个人偿还。 如果债务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就属于共同债务。 对此,你不仅要问,分居了,怎么还有可能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举一个例子,分居之前,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
妻子负债,丈夫不知情不是一定需要还债。如果该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家庭共同经营的,丈夫不知情也需要承担清偿责任。如果该债务没有用于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家庭共同经营的,丈夫无需承担清偿责任。
现行法律也没有明文规定夫妻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配偶也必须随同承担担保责任。从法律层面说,夫和妻具有各自独立的人格,可以分别从事与婚姻无关的民事活动,夫或妻一方对外担保不能等同起来,即夫担保妻也一并随同担保,妻担保夫也一并随同担保;夫与妻的信
1、刘某死亡时,43000元是刘黄的夫妻共同债务。 2、债务也同样发生继承:由于子女有相对的被抚养权和遗产继承权的事实,则二子女各占债务的1/6,黄某占4/6,这时,他们的债务是这个三口之家的家庭共同
应当仅用丈夫个人的财产偿还。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在婚姻期间因家庭生活产生的债务,需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丈夫愿意承担,如果债权人也同意的话,妻子就无需负责,不然,即使丈夫同意,债权人不同意,妻子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离婚有两种方式,双方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协商一致的话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直接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不成需要收集夫妻感情
丈夫欠钱,妻子不一定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妻子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形,主要针对的是共债共签的情形。对于妻子一方确实不知情、同时不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或者是丈夫一方在婚前就欠下的个人债务,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妻子都不需要承担连带的责
夫妻分居后,男方有债务,女方不一定需要偿还。具体来说,要看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女方就要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如果是男方个人债务的话,女方就不需要承担偿还的责任。第一,要看夫妻两个人在分居期间有没有明确的协议,约定
首先,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进行清偿,配偶没有清偿义务。如何认定某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需要判断此笔债